您好!欢迎访问盐源县人民医院,
关注我们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院训:诚信 仁爱 敬业 创新

盐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 10:24:47浏览次数(981)

盐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告

 

(第11号)

 

秋冬季节,属流感高发期,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风险,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和《凉山州今冬明春新冠肺炎联防联控会议》文件精神,将坚持预防为主,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现将全县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重点工作予以公告。

一、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请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指定通道进入医院,全程佩戴口罩。

二、进入医院时,需主动出示健康码及相关通行证,无健康码的患者请自觉接受工作人员问询,配合工作人员调查。

三、发热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后需进一步检查的病人,需主动配合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四、医院要严格实行“一人一诊室”,“一人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按要求办理陪护证。

五、鼓励视频探视或电话慰问。

六、以下人员进入医院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密切接触者;

(二)境外入境人员;

(三)国内中高风险及其他重点地区返回人员;

(四)发热门诊患者;

(五)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七)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八)监管场所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

(九)养老机构养老人员和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盐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30日 

 

 

 

 


川公网安备 513423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