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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院训:诚信 仁爱 敬业 创新

一、医保患者门诊须知

医保患者就医应主动出示本人的医保卡,“人、证、卡”必须相符,如有不相符,门诊医师可以拒绝接诊

二、医保患者住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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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1、医保入院患者应主动出示医保卡、患者身份证,以便顺利办理入院手续

2、医保患者联网住院期间,医保卡挂取门特号功能与联网住院不能同时使用,请门特患者悉知

四、医保政策

1、我院已开通省内及跨省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医保患者持医保卡即可实现异地联网结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跨省医保应先在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再来我院住院治疗,否则将无法联网结算(办理备案登记请在参保地医保部门)

2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规定。

川公网安备 51342302000111号